廣場是當今社會提供人們休閑娛樂的場所,也是城市規劃布局的重點之一,是城市空間環境中最具公共性、最能反映現代城市文明的開放空間。
據有關數據表明,大部分人休閑游玩是在夜間,各大廣場流量高峰也是在夜間,這說明了廣場照明設計的必要性。
廣場主要有市政、交通、商業、紀念、宗教和休閑娛樂廣場六大類。各類廣場的功能和性質不同,因此,應根據不同的場合,選擇不同的照明燈具、設計風格、設計手法,以達到預期效果。
如:博物館、紀念性建筑、歷史文化場所應突出文化氛圍,格調以典雅為主,帶給人們無限的遐想;政法機構、司法場所應注重莊嚴感,讓人肅然起敬;而商業建筑、娛樂場所則應顯現出絢麗活潑、色彩斑斕、豪華高雅的特點,刺激消費者的消費欲望。
城市廣場照明設計就是利用各種光源和燈具的特性,結合廣場特點及周圍環境,將夜景的廣場營造出比白天更動人的效果。廣場照明設計其中主要的一點就是突顯廣場雕塑、樹木及建筑物,用燈光把被照物的美感充分體現出來。
其次是滿足功能要求,保證廣場的照度達到規范指標,起到指示道路的作用。另外,廣場公共活動區、建筑物和特殊景觀元素的照明要統一規劃,相互協調,避免對行人產生眩光,以及防止對環境產生光污染。
最后是廣場照明的安全發展問題,廣場照明設施的安全和燈具造型應符合要求,防止燈桿傾倒和燈具碎落傷人事故。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,需綜合考慮照明效果、節約能源和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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